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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思考

发布日期:2014-08-07 00:00 来源:http://www.kunliwp.com 点击: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关口前移,从政策制定、决策出台、项目审批等环节,对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进行先期预测和先期应对,从源头 上有效发现、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机制性维稳。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这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举措,是党和 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重要内容,是依法维护、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内在要求。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实现伟大中 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对建设平安通江,法治通江,和谐通江,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认识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性
  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正确处理 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是实现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和保证。当前,我县正处于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的机遇期,创造有利于改革发展良好稳定的环 境是第一要务,也是第一责任。特别是我县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三区一城”,为与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的发展战略的提 出,既涉及全县发展大业,又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影响深远。进一步深化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有利于全面排查掌握影响发展不稳定的各类隐患因素;有利于全盘考虑统筹安排“三大发展战略”与民生问题;有利于标本兼治综合推进维护社会稳定。
       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重要途径。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深 远、牵涉面广,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只有通过民主恳谈、专题研讨等形式,充分尊重民意,了 解民情,切实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判和预警预测,才能有利于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防范个人武断和“四拍干部”的产生,为慎重、合理抉择系上“保 险绳”。      
       有效预防化解涉稳涉、信突出问题的重要保证。 提高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的能力,把更多的不稳定因素遏制在萌芽、消灭在始发,是保证社会持续稳定的前提和重要措施。当前我县涉信涉稳问题突出的重要原 因之一就是一些乡镇、县级部门忽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走过场搞应付,对如何进行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果如何运用存在一定的困惑,从而导致事前 不排查隐患,事发不重视化解,事激疲于应付的现状产生,维稳被动,群众意见大。进一步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有利于强 化各级评估意识,增强评估责任心,及时防范化解稳定隐患和问题,形成科学维稳、主动维稳、全员维稳的工作大格局。 
                  遵循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原则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人民群众是否支持拥护作为衡量各 项政策和举措出台与否的基本标准;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基本尺度;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评 估为了人民、评估依靠人民、评估结果由人民监督运用。否则,稳定风险评估就会失去基准、基石、基调,就会成为无的放失、无本之源,失去工作根本的大前提。

  (二)要用好评估结果的原则。要切实把评估结果作为重大政策能否出 台、决策能否实施、项目能否上马、活动能否举办的重要依据。特别是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事情,要充分遵从运用好评估结果。项目申报部门要把稳定风险评估结 果作为项目申报的前置条件,项目审批部门要把评估结果作为决定项目实施的要件之一,对已经评估决定实施的项目,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和辖区当地政府要全程跟踪 做好维稳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要严格评估责任的原则。要切实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将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重要考核内容,作为单位集体和领导个人奖励、晋职晋级的依据之一,监督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要坚持促进发展的原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就是要更有利于发展、 大力推进发展,因此,评估时就必须站位要高、眼界要宽,严格坚持中央的大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社会稳定关系,力求评估事项符合改革力度、发展速 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统一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要坚持民主法治的原则。把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民主法制相结合。建立健全决策制度,逐步形成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坚持法律效益和社会效果统一。

                 深化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点

  (一)明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法律地位

  目前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地、各部门还处于实践性探索阶段,实 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依据大多数是各地政府、部门的行政指导性文件。这些指导性文件规范性不强,法律地位不高,权威性不够,实施的力度和效果也受到一定的 影响,仅靠行政的约束难以取得评估实效。建议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调研,条件成熟的省(市、自治区)将本地探索出的先进实践性经验,通过省(市、自治 区)人大常委会以制定《××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下来,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概念、原则、范围、程序、主体、法律责任和 处罚措施等内容予以明确规定,条件不成熟的地方可以由省、市制定出行政规章,以此解决和确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法律地位问题,进一步增强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的保障性和执行力。

  (二)明确评估责任主体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评估”的原则,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改革的牵头部门、乡镇为负责组织实施风险评估 的责任主体。多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界定评估责任主体的,上级主管部门明确牵头评估责任主体。建立评估责任强化机制,层层下达评估任务指标,严格年度考核和 工作奖惩,从而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的评估责任意识,自觉践行评估职责,养成万事“谋为先、慎评估、重稳妥”的良好工作习惯。坚持机制的一以贯之,各级领导 和工作人员自然而然会成为“评估主体”,尽评估之心,履评估之责。

  (三)明确四个评估内容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提出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涉及人员多,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要围绕评 估事项可能存在稳定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的评估工作。合法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价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当地党委、政府制定 的政策。政策调整、利益调整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符合法定程序。合理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价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可行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价是否开展了前期宣传解释工作,征求了群众的意 见,并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和支持;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实施方案是否具有连续性、严密性、具体可操作性。可控性评估。主要 分析评价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策措施。

  (四)明确六步工作程序(实施六个工作步骤)

  确定评估项目。需要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一般由各责任主体自行申报,或者由县委、县政府、维护稳定领导小组指定确定。制定评估方案。广泛征求基 层和相关方面的意见与建议,了解掌握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制定评估方案,适时组织评估。准确识别风险。评估责任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问 卷调查、重点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评估项目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形成评估报告。结合收集掌握的情况,对评 估事项实施的前提、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措施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论证研究,制定相应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形成专项报告。落实维稳措 施。在重大项目责任部门要严格执行评估决定和要求,制定和落实维稳的具体措施。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急预案,严防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发生。在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新的重大不稳定情况,责任部门要及时研究、适当调整。坚持全程跟踪。重大事项经分析评估付诸实施后,评估责任主体要不间断地听取基层反映,及时发现新的风险隐患,跟进应对措施,确保评估事项顺利实施推进。

相关标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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